1、积极参与配合及服务政府的慈善活动,宣传慈善政策法规,传播慈善文化;2、搭建慈善交流平台,以商助善,使企业、爱心人士与困难体对接,直接定向资助;3、为失学儿童和困难大学生及残联人群提供资助;4、为孤寡老人和孤儿提供生活上的资助;5、建立,推广公益经济服务慈善项目的善商合作平台。
为企业提供集中注册地址及受托提供商务服务(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(一)组织开展儿童公益服务、志愿服务及专业支持服务: (二)社工人力资源开发; (三)为社区、家庭、个人或特定人群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; (四)社区建设与管理; (五)志愿者队伍建设与管理; (六)承接政府委托的科研、咨询、评估等相关项目。
物业管理服务;停车服务;保洁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