募集慈善资金、实行慈善救助、兴办慈善事业的实体
开展扶老、帮困、助学、助医等公益活动,宣传防艾、禁毒知识、文保常识,倡议环境保护,组织公益项目专业技能培训。
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(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)
社会公益福利服务,老年保健产品的开发、销售,信息咨询服务,房屋出租,旅游景点开发经营,日用百货、其他食品(除烟)的零售,公用电话代办,会务服务,花卉、盆景出租、销售,园艺知识咨询服务,土特产品、工艺美术品(除文物)的销售,住宿服务,中式餐供应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调解劳资纠纷,解决邻里矛盾,扶贫救助、助学,平安志愿服务等